许昌市多措并举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时间:2015-08-13 00:00 来源: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年以来,许昌市多措并举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原则,招投标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上半年,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监督的各类招投标项目共72个,总造价28645.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的小额招标发包项目29个。通过招投标为国家节约资金984.73万元。
  
一是规范投诉受理程序,加大违规案件调查。针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工作任务量大,内容复杂等特点,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许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程序和要求》,通过对投诉的前置条件、受理条件、受理流程等的提前告知,使投诉人对投诉流程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规范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投诉受理工作。今年上半年,该局共受理投诉4项,按照严受理、慎决定的原则,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办结。
  
二是加强对各区及县(市)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巡查监督和业务指导。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对各县(市)、区的业务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全市的贯彻实施,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规范招投标履约行为。为了防止招投标结果与实际施工情况脱节,在项目开标后一个月内,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到施工现场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到位及变更等投标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首次检查中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工程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及时到现场复查,督促其整改到位。通过联合检查,一方面督促了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承诺规范施工,预防非法转包、分包现象;另一方面,也规范了各县(市)、区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施工现场行为。
  
四是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实行规范化考核。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频出的情况,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对日常表现良好、受到通报表扬的代理机构,实行宽管,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优先考虑;对有不良行为、违规操作、屡遭投诉的代理机构纳入严管范畴,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规范运作。对屡教不改、性质严重的代理机构清出许昌建筑市场。
  
五是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备案监管系统。目前,拟进行合同备案的企业合同专管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备案系统申报、上传合同范本,监管部门在网上受理、审核、备案,从而减少服务对象的工作量,提高了合同备案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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