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开展城市公用行业规范管理及在建项目工程进展检查督查行动

时间:2015-08-13 00:00 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促进平顶山市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和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建项目如期发挥作用和行业安全生产。724日至28日,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伟伟副局长带领局机关村镇科、发展规划科、市场管理科、质量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鲁山县、宝丰县、郏县、舞钢市、叶县、石龙区燃气行业规范管理、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南水北调水厂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在对燃气行业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时,督导组抽查了部分天然气门站、车用燃气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督导组成员深入到站区各个部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重点检查站区日常管理秩序、制度落实、人员教育培训及技能掌控、设施设备巡检巡查送检、维护保养、消防器材配置、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经常开展及补充完善等。针对部分气站站区人员及车辆秩序混乱、待检区无人值守、充装前后未试漏、充装记录不全、消防器材配置短缺及老化、生产区域违规设置休息室及停放车辆、乱拉电线、备用电源间设置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单一、设备送检不及时、储罐区安全标准化建设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督导组人员进行了现场讲评,并责成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下发限期整改治理通知书。同时,要求燃气经营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开展讨论,深刻反省,立即改正,确保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确保安全。

   在对污水处理项目督查时,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在建项目工地、升级改造项目工地,现场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在详细听取各地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后,督导组提出了4点具体要求:一是对于已正常运营的项目,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运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搞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保障生产稳定运行;二是对于年底前难以建成投运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尽快完善各项手续,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督促项目建设早日完工;三是对于目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特别是乡镇级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和原因,分别报市政府,抄送市环保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便政府决策;四是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每月10日前上报运营情况和建设情况。

   督导组在对各县(市、区)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现场进行督导时发现,郏县、石龙区配套水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宝丰县配套水厂土建工程已完成95%,力争年底前投入试运行;鲁山县和叶县尚未完成征地手续,土建工程未开工;新城区焦庄水厂可研、环评已批复,预计11月份完成设计。针对存在的建设进度不平衡问题,督导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快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早日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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