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三房合一,统筹安排房源。按照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不同分别收取租金,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可通过政府采购直接转换为公共租赁住房。二是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受惠范围。廉租住房不设户籍迁入年限限制,公共租赁住房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棚户区改造对工矿企业多余安置房,可按经济适用房条件分配给内部职工。三是规范分配程序,确保阳光操作。公租房通过社区、街道、区审核上报,经济房以单位、街道审核,住房办日常受理、日常分配,棚房区改造安置住房由改造单位分配后报各区备案。房源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公开分配,公租房根据保障对象年龄和身体状况安排一、二楼房源。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上门服务企业。通过社会媒体和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房保障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同时分人分片到新建企业和生产生活较集中的区域,开展走访调查,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