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建筑垃圾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四统一”管理机制,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对建筑垃圾清运抛洒造成道路污染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加快建筑垃圾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实现渣土运输及环卫车辆的全方位监管。
二是持续开展渣土堆场及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对各类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实现全封闭运输;采取有效覆盖防尘、植草绿化等措施,对渣土堆场进行全面集中治理,从根本上杜绝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撒、乱堆乱倒、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
三是联合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利用夜晚时间,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零点夜查”行动,采取定点检查与巡查检查的方式,对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和车辆进行严厉查处。
四是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依托《许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加大再生产品投资力度,新建1条年产30万吨,消耗建筑垃圾50万吨的再生稳定碎石生产线和1条年产30万吨,消耗建筑垃圾80万吨的再生干粉砂浆生产线,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延链补链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