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于2016年5月23-24日组织了省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8位的城市进入省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商丘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3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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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