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建房综函〔2016〕1号文做好房地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1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转发建房综函〔2016〕1号文做好房地产

统计工作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6〕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房地产管理局(中心),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周口市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并贯彻落实。

一、报表内容

2015年度房地产统计报表由两部分组成:“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和“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由“房屋登记情况”、“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情况”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3张报表组成;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基本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师基本情况”、“房地产中介行业基本情况”、“商品房供应基本情况”和“商品房交易基本情况”7张报表组成。

二、报送单位

“房屋登记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师基本情况”、“房地产中介行业基本情况”、“商品房供应基本情况”和“商品房交易基本情况”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所辖地区数据汇总后统一上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情况”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将所辖地区数据汇总后统一上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基本情况”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所辖地区数据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报表数据电子版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或协会,同时寄送一份加盖公章的数据报表,最后由省厅统一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系统”上报。

(二)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填报要求,将每张报表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2016年4月13日前将统计联络员报名表上报厅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电子版发至hnfdcxxw@163.com)。

(三)2015年度房地产统计报表委托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进行汇总、催报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或协会联系。

四、联系人及电话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孟庆才 0371-68080861(交易、登记、中介)

吴小红 0371-68080863(物业)

孟德功 0371-68080862(开发)

刘建飞 0371-68080715(征收)

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侯雯雯 0371-87026198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6〕1号)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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