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出台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15-09-14 00:00 来源: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近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对建筑施工扬尘、房屋拆迁工地扬尘、土石方及垃圾清运、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及市政及绿化养护扬尘方面规定整治标准。

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方案规定施工现场要按标准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在施工现场设置扬尘治理公示栏,公示施工扬尘控制措施、项目经理、具体责任人姓名及扬尘投诉举报电话;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要硬化;现场出口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无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现象;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和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保存全过程监控影像资料。

在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方面,除设置封闭围(挡)墙、公示举报电话、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外,拆除、爆破过程中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喷雾降尘,粉尘较大时应边拆除边洒水;遇到雾霾、大风、沙尘暴的极端天气时应停止拆迁作业。

在土石方及垃圾清运方面,运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的运输车辆要采取密闭措施,并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做好车辆使用台账。

在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治理方面,物料拌合作业时采取喷雾、遮挡、全封闭等降尘措施;逐步实行机械化作业、自动化运行,减少现场作业人员;为一线作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尘肺病等职业病筛查。

在市政及绿化养护扬尘治理方面,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进行绿化或栽植行道树时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扬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方案规定,许昌市将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周检查、季考核”制度。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问题突出的,记入行业“黑名单”,并采取信用档案公开曝光,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作业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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