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和更新
建设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豫建科〔2015〕24号
各有关单位:
自我省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库以来,入库专家积极努力工作,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试点示范项目评审、技术咨询、方案论证及技术评价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技术进步、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整合专家资源,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加入专家库,建设全省共享共用的建设科技专家资源库,经研究,决定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库增补暨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从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城建公用、结构工程、建筑物理、暖通设备、给排水、电气工程、装备制造、建筑材料、园林绿化、绿色施工、造价咨询、照明设施、金融经济、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三)熟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行业专项试点示范及建设科技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有较高的产业发展理论及丰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尤其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智慧城区创建指标体系,装配式结构体系的设计、构件生产、装配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造价管理、系统评价和BIM等现代化建筑信息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型绿色建材性能指标及应用等专项工作技术政策及标准规程。
(四)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学风严谨;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相关社会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政府特殊津帖享受者除外)。
二、工作范围
(一)建设科技科研课题和重大事项的研究、立项、评审及信息决策咨询;
(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科技成果鉴定、评估、论证及推广应用;
(三)国家及省试点示范工程的评审、验收及省部级专项检查;
(四)参与我省技术导则、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及技术服务;
(五)绿色建筑项目评价及现场核查,绿色建材标识项目实地核查及评价;
(六)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化项目的设计、构件生产、装配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造价管理、系统评价和BIM等现代化建筑信息技术的研发实践或技术评定、方案论证等;
(七)参加国家及省内外相关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活动。
三、聘任程序
(一)入库专家推荐(申请),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入库及在库专家均需填写《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入库专家推荐(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经审查合格后录入专家库,由省厅公布并颁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咨询、评价、评审、课题研究、购买服务等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选择。
(三)入库专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低于86学时。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和补充。对技术水平高、表现突出的专家优先补充入选专家库,对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咨询工作的专家将予以调出。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入库专家推荐(申请)表》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
邮政编码:450046
联 系 人:姬媛媛
联系电话:0371—68080828(兼传真) 68080827
联系方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200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2005
联 系 人:姬媛媛 0371—68080828(兼传真)
电子邮箱:henankjc@163.com
附件: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入库专家信息推荐(申请)表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