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5-04-10 00:00 来源: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鹿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薛显军同志带领局二级机构鹿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举行老子庙会期间对财政部、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新颁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宣传活动。

   在弘道苑广场上薛显军同志带领多名工作人员正在向过往行人发放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及收费工作知识宣传单,并向他们耐心解答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相关问题。

   近两年,鹿邑县加大了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了1.5亿元建设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新区污水处理厂。目前鹿邑县已有三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每天4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南省政府94号令》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该县将加大对向城区、新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力度和向工业园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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