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预拌
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3〕3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我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应用现状,加快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调查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337号)的要求,现决定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和规章制度。
2. 2010—2012年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监管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措施,包括水泥、沙石、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监管情况。
3.在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含高强混凝土)方面制定的政策措施、技术指南等。
4.影响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因素,对下一步推广高性能混凝土工作及混凝土相关政策的制订的建议。
二、调查分工
1.预拌混凝土生产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建办标函〔2013〕337号的要求负责调查,并汇总调查情况和填写有关附表。
2.预拌混凝土应用情况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填写有关报表并汇总调查情况。
3.全省各市县还要提供本市县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及数量、产能及2010—2012年生产销售情况和运输中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比例;提供本市县30个典型工程项目(应包含超高层、高层、多层建筑、及框架、剪力墙、框架一剪力墙、简体等结构形式)应用混凝土情况。
三、几点要求。
1.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调查是响应国家宏观政策,提高节能减排,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工作,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排有关部门和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此次调查情况报告。
2.调查报告内容
(1)联合调查报告;
(2)相关调查汇总表(1—5表);
(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情况分表。
3.调查报告附表电子格式可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下载。
4.请于7月15日前汇总情况,联合形成调查报告(纸质)分别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和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5.联系方式:
胡智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电 话:0371—68107586
张天峰: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电 话:0371—66212285
传 真:0371—66247983
邮 箱:zzzf6972@126.com
卢钦华: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电话:0371—65509877
传真:0371—65509877
邮箱:gxtlqh8369@163.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调查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