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汝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阳光作业,全年全市监督房建和市政招标工程110项,工程总造价9.01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了100%。全市招投标市场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4年,汝州市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努力推进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阳光作业。该市的具体做法有六点: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形式和组织方式,依法对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二是加强对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公开招投标程序,有效规范各方主体的招标投标行为。三是依法对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提高招标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四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为所有投标单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五是按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定标,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六是建立中标结果公示制度,评标工作结束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与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