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编制和永久性标牌制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10-28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编制和永久性

标牌制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建建〔2014〕10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七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按照《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建〔2014〕132号)的部署要求,现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编制,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制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各专业审查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承担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检测的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均须亲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司公章。该承诺书同时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承诺人所在单位备查。

二、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相应的质量责任人姓名,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承担工程主体结构检测的检测机构名称和技术负责人姓名,质量监督机构名称和监督人员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附件:1.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范本

      2.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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