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省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
情况专项抽查的通知
豫建〔2014〕85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各有关省辖市通信行业协会:
按照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通局函〔2014〕36号)通知布署,经研究,定于2014年7月8日-12日,对我省部分市、县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4月1日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住房建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住房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住房项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情况。
(二)住房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开展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竣工验收及备案情况。
(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为住房项目提供公用通信网接入服务情况。
(四)省辖市通信行业协会开展住房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备案受理和协调处理公用通信网接入工作情况。
(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建立管理机制、开展宣贯培训,以及对住房项目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情况。
(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辖市通信行业协会开展2014年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听汇报。听取受检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信行业协会关于贯彻实施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材料。查阅2013年4月1日以来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住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台账,抽取住房项目(省辖市抽取2个项目,省直管县(市)抽取1个项目)并审核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竣工验收文件、公用电信网接入服务协议等。
(三)看现场。按照《光纤到户工程项目检查表》(见附件),实地检查住房建设项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
四、检查分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进行抽查,检查组成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第一组督查:商丘市、开封市、兰考县。
第二组督查:信阳市、驻马店市、新蔡县。
第三组督查:郑州市、洛阳市、巩义市。
第四组督查:安阳市、濮阳市、滑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省辖市通信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一式5份)和住宅项目相关审批备案台账,届时提交给检查组。要督促相关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电信企业等单位切实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二)检查组要认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检查住房项目执行国家标准情况,全面掌握国家标准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371—66611146,13838587512。
邮 箱:542118047@qq.com。
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人:任 伟
联系电话:0371—67260111,18638585898。
邮 箱:18638585898@qq.com
附件:《光纤到户工程项目检查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