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4-01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4〕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3〕57号),加快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纵深发展,结合我省建筑节能技术发展实际,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推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在我省规模应用,我们制定了《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4年3月6日       

河南省推行建筑保温与

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

 

    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是集保温隔热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具有结构保温和结构防火性能,可有效实现建筑保温与墙体同寿命;推行一体化技术,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是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绿色建筑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新型节能保温结构技术在我省住房城乡建筑领域应用,逐步限制淘汰落后传统外墙保温技术,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为根本,以发展绿色节能建筑为重点,紧紧抓住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机遇,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纵深发展,大力推行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努力实现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到“十二五”末,全省采用一体化技术的新建建筑,力争达到城镇建设工程总量的10%以上,2020年,力争达到40%以上。郑州市2015年底保障住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民用建筑项目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合村并镇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组团项目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2. 鼓励全省具备一体化技术推广条件的市、县(市),2014年主城区内新建工程大力推行一体化技术,其他市、县(市)2014年底前启动一体化技术试点示范。

    3. 支持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类示范项目、政府投资及重点项目,率先采用一体化技术;其它新建民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优先选用一体化技术。引导绿色农房建设项目开展一体化技术试点示范。

    4. “十二五”期间,建设5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保温结构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生产规模大、技术装备精、产品质量优的骨干企业。

    三、工作重点

    重点推广技术:经充分研究论证,并经工程实践,复合钢筋混凝土剪力墙(CL)结构体系、混凝土保温幕墙建筑体系、夹膜喷涂混凝土夹芯剪力墙建筑结构技术、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非承重自保温加气混凝土砌块结构体系、现浇泡沫混凝土结构体系等作为重点推广一体化技术。

    重点推广领域:一是政府投资及重点项目先行。全省新建各类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凡适用一体化技术的项目应率先推行。二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先试。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凡适用一体化技术应用工程,要率先组织试点示范。三是示范市县整体推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绿色生态城区的新建项目要建立整体推进方案,明确推进目标,结合示范项目整体推进一体化技术应用。四是商业项目鼓励推行。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行一体化技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一体化技术示范小区;支持绿色农房建设应用一体化技术。鼓励农民在新建和改建农房时采用一体化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推广方案。经过工程实践及试点示范,我省已经具备规模化推广一体化技术的基础条件。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设立或依托一体化推广应用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推广应用规划方案。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迅速推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

    (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编制一体化技术系列标准,为一体化技术的全面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引进和研发, 加大建设科技投入,提高科研院所及生产企业联合研发能力,研究制定不同技术定额及造价标准。培育一体化技术服务机构。研究开发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利废新型墙材,支持非烧结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科技创新,逐步淘汰各类落后技术和过渡性产品,为一体化技术的全面推广打好基础,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建立技术认定制度。对一体化技术实行认定制度,省厅将制定一体化技术认定实施细则,组织专家对一体化技术进行论证,符合要求的颁发认定证书,定期公布通过认定的一体化技术目录,通报一体化技术应用情况,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经济技术条件、建筑结构特点、产业发展情况等,合理确定适宜发展和推广的一体化主导技术。

    (四)培育建立生产基地。按照“合理布局、稳步推进,优化机制、创新发展”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生产企业加强技术集成与创新,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培育建设规模化的生产基地,依据各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布局建设生产基地,重点做大做强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产品先进化的龙头企业。研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一体化技术产品,确保一体化技术产品质量和市场供应。“十二五”期间,有条件的市县要建立能够满足辖区工程需求的一体化技术生产基地。

    (五)强化过程监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施工、检测等环节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一是建设单位在不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一体化技术及产品,合理控制建筑节能工程增量成本。二是设计单位应优先选用一体化技术,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工程项目,兼顾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操作性与经济适用性;设计文件中节能专篇应明确一体化技术的各项性能指标,施工图应有节点构造详图。三是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对建筑保温和结构之间构造措施的审查,确保建筑保温符合节能标准要求。四是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五是监理单位应查验一体化技术体系相关组成材料性能认定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和型式检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六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一体化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节能标准贯彻实施。七是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应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强化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六)加强政策激励。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委(局)要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体化技术政策激励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现有激励政策,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一体化技术产品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对一体化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单位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适当提高返还比例。对采用一体化技术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星级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州杯、鲁班奖等评优评奖项目。鼓励各市县出台推广一体化技术激励政策,对经认定的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和技术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全程服务,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为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创造宽松环境。 

    (七)加强宣传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筑部门要加强横向合作,共同推进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一体化技术特点优势,为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要针对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质检、监理等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岗位培训、技术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提高一体化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迅速推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在我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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