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
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4〕1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要求,从2014 年11月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将进入实施检查阶段。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2015 年2 月底前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并按时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报我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厅将定期汇总统计各地全面排查工作进展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布,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我厅将从2014年11月起,对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区,进行重点巡查、飞检,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从严惩处并曝光。同时,将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督查暗访工作。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通过培训使监督人员进一步领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真正将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确保两年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各地应在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并将培训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培训场次人数、培训效果等情况于11月底前报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请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 545 号)附表要求,于每月5日前填写上报《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和《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月汇总表》。
联系人: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世虎
电 话:0371-68085757,68080831,jstjgc@163.com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