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女职工 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和先进女职工工作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4-11-19 00:00 来源:网络

关于评选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
女职工  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和

先进女职工工作单位的通知

 

豫建工〔2014〕 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点县(市)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工会:

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女职工中大力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工作部署,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女职工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方面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努力创新,文明服务的先进女职工和女职工工作者;各级女职工组织也在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女职工素质,维护女职工权益,解决困难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关系等工作中进行了新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女职工工作集体。为此,河南省建设工会决定,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中开展评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女职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女职工评选条件

1.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努力学习、竭诚奉献、勇于创新。

2.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好的成绩。

3.在企事业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

二、先进女职工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女职工工作成绩突出者。

2.积极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活动,取得较好成绩者。

3.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取得广大女职工信赖和拥护者。

4.努力解决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获得群众的好评者。

三、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建有女职工委员会,人员分工明确,能积极开展女职工工作。

2.积极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3.能较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解决女职工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请各单位将2014年女职工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和推荐表(1份)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河南省建设工会。

联系人:曹华凌

联系电话:0371—68080873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919房间,邮编:450046。

附件:1.先进名额分配表

2.先进女职工推荐表

3.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推荐表

4.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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