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建制乡镇生活垃圾集运
系统运行情况督查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1〕8号
各有关省辖市建委(局),开封市、新乡市、许昌市、信阳市城管局,三门峡市规划和城管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年95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和建制乡后装压缩式垃圾车运转、配发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定于6月份对全省建制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拟于2011年6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情况;部分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迁建情况;第一批建制乡后装压缩式垃圾车运转和第二批建制乡后装压缩式垃圾车配发情况。督查重点放在县(市、区)运行机制的建立上,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县(市、区)财政保障,市场化运作,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等。
三、督查方法和要求
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省辖市有关部门按照本次督查内容先期组织自查,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尹 峰
电 话:0371-68080800
邮 箱:yinfengjst@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