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
处理运营管理的通知
豫建城〔2011〕4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卫行业管理部门: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及处理具有污染物浓度高,处理工艺复杂,要求运行管理技术水平高等特点。目前,我省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技术力量不强、操作人员素质不高、运行费用不足等因素,造成部分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闲置或运行管理不规范,难以实现垃圾渗滤液的达标排放。现就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足岗位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全省范围内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要按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要求,配足配齐渗滤液处理站各岗位人员。各单位选配渗滤液处理岗位人员时,要尽量选择学历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安排在渗滤液处理工作岗位上,以有效正确操作处理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单位在渗滤液处理站日常管理中,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建立和执行岗位责任制以及相配套的设施巡视、安全操作、交接班、设备保养等相关制度。岗位责任制中要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具体的岗位要求。
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各城市要积极组织渗滤液处理站岗位人员开展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和实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省厅近期将连续开展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操作和化验人员岗位培训班,全省范围内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每期至少要选派3-4人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同时,各城市要积极采取岗位人员自学、单位集中学以及“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操技能。具体岗位人员要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懂厂内构筑物的作用和管理方法,懂厂内管道分布和使用方法,懂技术经济指标含义与计算方法、化验指标的含义及其应用,会合理配气配泥,会合理调度空气,会正确回流与排放污泥,会排除操作中的故障等。
三、加强设备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要根据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特点,设备的技术参数,加强对设备的例行检查和定期保养。要定期清理设备关键部位的污垢,对转动与往复运动的设备要定期检查、添加、更换润滑油,定时调整鼓风机、发电机等传送皮带,并采取防腐措施,始终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设备运行巡视制度,发现设备工作处于异常状态,要及时检查和修理,保证关键部位设备的良好运转,避免设备严重损坏而造成整体设备的停运。要建立健全设备的购买时间、配件、说明书和设备故障记录和维修记录档案,以便日后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各城市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市及所辖县(市)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摸底,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处理出水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的市、县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单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联系设备厂家,及时维修和调试设备,确实使渗滤液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实现渗滤液处理的有效达标排放。2011年10月1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卫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辖区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摸排情况和《渗滤液处理站统计表》报省厅城建处。
附件:渗滤液处理站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 件
渗滤液处理站统计表
市县垃圾处理场名称 |
渗滤液处理规模(吨/日) |
处理
工艺 |
设计出水标准 |
设计
单位 |
设备安装单位 |
环保验
收时间
(年月) |
运行起
始时间
(年月) |
运营成本(元/吨) |
运行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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