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周报告制度。在双节期间,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周要将本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进展、重点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及时上报。二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各县(市、区)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结果。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双节”期间,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抓早抓小,对于一些苗头性的拖欠案件,要及时处理,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