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全面了解掌握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7个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对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履行“一岗双职”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按照召开动员会、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反馈巡查意见、整改落实的步骤,本次巡查的结果将存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巡查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或在巡查过程中被发现突出问题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该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