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7-11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

管理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2〕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房地产管理局(中心):

    为提高我省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增加信息透明度,实现高效行政和政务公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根据房地产行业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决定建立《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背景

    行政审批是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物业管理平台》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网上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规定和要求,为满足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业动态监管的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在线填报、主管部门在线审批、审批结果同步公示发布,同时满足公众信息查询、信用档案投诉处理”等应用为一体的网络综合政务管理服务平台。

    自2003年以来,我厅按照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组织部署了多项房地产行业电子政务系统建设。2009年启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务管理平台》经过4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为《物业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了借鉴经验。同时经过多年努力,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为《物业管理平台》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应用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以“统一门户、统一标准、统一认证、互联审批”为指导思想。由省厅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建设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集中部署在省厅官方网站外网,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直接登录使用,遵循企业→县(市、区)→省辖市→省厅逐级上报、逐级审批的业务办理流程。

    (二)以“一站式服务、一表式申报、一条龙审批”为原则。一站式服务:全省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和申报,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一表式申报:企业基于统一标准,实现资质、信用和统计的数据共享,相对独立的多个数据库满足多重政务上报需要,在方便申报的同时,有效地解决了数据失真和及时性差等问题。一条龙审批:由不同层级的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审批材料、审查意见和结果实时的在平台中记载和跟踪显示,提高了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物业管理平台》建设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和内容:

    (一)一个平台:搭建涵盖全省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网络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实现省厅集中平台建设,市、县和企业分级应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二)四个数据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主要管理和执业资格人员、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省级数据库,摸清行业底数,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动态,实现对全行业的动态监管。

    (三)七项核心应用:一是资质管理应用。实现对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从新成立企业的资质申报,已有资质等级企业的资质变更、延续、升级、撤销、动态考核申报功能,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对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在线审核、资质证书打印等功能。计算机初审、人员查重和项目查重功能的设置,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问题。二是信用档案管理。按照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对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要求,通过对企业行业征信、不良行为记录的联合征信和记载,实现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发布以及投诉处理等一条龙管理。三是物业统计管理。实现对企业按照注册资金、所属区域、资质等级、项目规模、人员情况、盈亏统计等信息申报,主管部门逐级汇总、统计、分析及报表输出等功能应用。四是备案管理。实现对外省进豫承揽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以及本省物业服务企业跨地区承揽项目的备案管理。五是辅助办公管理。灵活的查询方式,多应用的报表输出,以及对新闻、行业动态和文件下载的集中定向输送,实现企业和各级管理部门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政企互动。六是信息发布管理。向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动态的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促进企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七是权限配置管理。省、市物业主管部门可自定义辖区县(市、区)的业务办理流程,灵活分配不同的业务办理权限,全面满足对省辖市或扩权县用户的区别管理。

    四、物业管理平台用户

    平台用户包括: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用户两大类。

    企业用户包括:全省一、二、三级和暂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进豫承揽项目的外省市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用户包括:省、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其中省、市用户按角色和权限分为:系统管理员用户和业务办理用户,业务办理用户根据科室人员配置情况和分工,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细分为初审、复审、审批不同角色,并享有与角色一致的不同权限。

    五、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实施

    《物业管理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我省物业服务行业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创新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物业管理平台》实施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物业服务企业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省厅主要负责系统设计、开发、部署和督导检查工作,各省辖市物业主管部门要配合省厅做好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训组织、使用推广和对辖区县市的指导督查工作。

    (二)培训安排

    培训工作是保证平台成功应用的基础条件,也是保证各项政务工作开展的关键。主要包括:

    1. 管理部门培训。在系统正式运行后,由省厅统一组织各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2. 企业培训。鉴于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数量较多且都分散在各城市,故决定采取以省辖市为单位,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及具体时间由《物业管理平台》系统开发单位和各省辖市物业主管部门具体商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