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3-03-04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建〔2013〕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现将《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6日       

附  件

 

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质量立省战略为推动,以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为重点,以创新质量监管模式为手段,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为支撑,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推动绿色施工和节能减排,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二)受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备案率达到100%;

    (三)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四)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水平

    1.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2〕130号 )要求,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有效消除监管盲区,确保依法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2.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出台《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与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尽职免责”课题研究,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优化细化工作内容。通过分解责任目标,加强检查督导,强化过程管控,严格工作考核,推动质量监管责任落实,提高监管效能。

    3. 明确参建各方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突出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质量监督责任,规范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质量行为,明确参建各方对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的质量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评价制度,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验收评奖及工程参建各方评优评先活动中的运用。

    4. 加大对省直管试点县(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 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分类指导,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全力推进省直管县(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5. 加强质量问题分析研究,按照省厅《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工作,发挥宏观质量分析在行业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6. 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积极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接待、处理、信息反馈工作。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豫建建〔2008〕53号)和《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应急预案》(豫建建〔2012〕72号)的相关要求,集中处理并解决好各类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7. 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拟定并提请省政府出台《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规范市政基础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巡查力度。实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报告制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法检查,规范质量行为

    8. 创新监管方式,将定期告知式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性抽查相结合,突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把监管力量向保障性住房工程,村镇工程和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工程等薄弱环节有效倾斜,加强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在重视实物质量检查和保证资料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9.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查、专项抽查和综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严格查处招投标、施工许可、人员资格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劳务管理、合同履约、建筑材料使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支付等过程中各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0. 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做到“零容忍”。对参建各方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

    11. 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持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力量的有效倾斜,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作用,组织工程质量提升经验交流,鼓励企业积极创优评先,促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抓好轨道交通、南水北调等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省直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2. 扎实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出台《河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通过组织质量观摩、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提高参建各方质量通病治理意识和水平。积极推行先进的施工工艺、工法,做到质量管理通病、施工工艺通病和工程实体通病同治理,三到位。

    13. 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针对施工中节能技术标准降低、节能设计执行不到位、节能选材不合理、施工方案深度不够、细部处理做法不明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建筑节能外保温系统设施及材料的进场检验,加强对通风空调、供热计量、建筑照明等分部工程的节能监督,推进绿色施工和节能减排,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14. 规范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建立检测试验视频监控系统,以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拉伸检测为重点,逐步推行。以结构用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结构检测、节能检测等检测项目为重点,针对无试样出报告、试验不按规范操作、检测试验项目不全、出具虚假报告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

    (三)构建防范体系,夯实行业基础

    15.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多创优质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争创“鲁班奖”、“省长(市长)质量奖”、“中州杯”奖、“安居奖”等工程质量奖项活动。大力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做好企业新技术应用、工法编写的前期培育和过程扶持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组织开展建筑技术比武,标准规范知识竞赛、建筑工法竞赛、质量QC小组创建等活动,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优质优价”原则,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奖项的企业,在招投标、资质审批时给予政策倾斜。

    16.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工程质量监督进行辅助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力度,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监督规范化和决策科学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17. 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工程质量教育培训考核办法,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岗前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继续抓好建筑施工技术人员新标准、新规范培训,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建筑工地农民工夜校积极作用,普及工程质量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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