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规划管理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将《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2018年的地方立法计划。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3月14日下午,许昌市规划局副局长武广德组织召开规划系统《条例》起草工作动员会,会议印发了《<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起草工作方案》,对《条例》起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会议组织对城乡规划相关法律进行了集中学习。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规划局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武广德副局长在动员会上强调:《条例》起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系统要团结协作,实干强推,全力做好起草工作。一是要增强《条例》起草工作的认识。起草一部切合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能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二是要认真归纳梳理规划管理的经验做法。我市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要认真归纳梳理规划管理的经验做法,将这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三是要高质量完成《条例》起草工作任务。《条例》起草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各单位要步调一致,深化协调配合,强化《条例》的可行性,提高工作效能,确保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