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局党组的主体责任来落实,作为在建项目的第一道程序来办理,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以规章制度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出台了《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事项落实督促检查问责实施办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构建三级监管体系,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日报告和督查制度,对不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管人员进行处罚,对局分管领导调整分工,对中层管理人员停职调岗,对一般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只发放最低生活补助,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于一切的高压态势。推行“四大员”制度。在原有“三员”管理的基础上,增设项目工地保洁员,专职负责工地洒水、场地及出入口道路的清扫和车辆的冲洗。实行日例会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在局会议室召开专题例会,汇总当天扬尘治理情况和各项目工地落实防治措施情况,对连续两天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工地坚决关停,不整改到位坚决不能复工。对项目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建筑企业记不良,严重者拉入黑名单,禁止进入鹿邑建筑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县所有项目工地分区划片,形成局班子成员包区,其他人员每人分包一个项目工地,形成了“人人有项目、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局督查室每天不定时对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到工地核查固定签到表,发现情况直接在局工作平台上通报,限期整改落实。
二是以具体举措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效果。统一标识牌,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各类施工标识牌样式,固定位置,由建筑企业按照规定制作悬挂。在工地的显眼位置,目前,全县项目工地已同意悬挂“四员”标识牌。统一发送工资。针对各项目工地保洁员的工资,由建筑企业统一上缴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代发。定期进行项目观摩。每月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一次观摩评比,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定期派专人进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经赴商丘等外地市观摩两次,对本地项目工地进行了3次扬尘污染防治现场观摩会,召开了两次“三员”培训会,累计参加1200余人次。设置电视曝光台。在电视台开辟大气污染防治曝光台专栏,联合县电视台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工地每天抽查一次,发现防治措施不达标的由电视台进行电视曝光,让项目负责人在电视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处罚。加大执法力度。2017年以来,我们共组织督查组437批次,涉及人员1400余人次,签订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95份,送达扬尘污染防治明白书150余份,《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100余本,下发整改通知书142份、责令停工96次,对建设企业、施工单位不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的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194万元。针对具备资质手续齐全的8家商混搅拌站现已有七家完成环保升级改造工作,1家整改缓慢的企业已经执罚查处。其余42家违法商砼站全部进行依法强制拆除。(韩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