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有关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7-06-29 16:00 来源:

关于开展对有关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7〕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2017年上半年道路机械化清扫、公厕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民生项目进展、城市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省辖市及10个省直管县(市),每个省辖市抽查1-2个县(市)。

二、督查内容

(一)市、县(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公厕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民生项目进展、城市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填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环卫保洁市场化推进情况统计表》(附表2),并总结在环卫保洁市场化(含环卫PPP一体化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问题、建议。

三、督查时间

2017年7月3日开始,7月10日前结束。

四、督查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省辖市、直管县(市)全面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所辖县(市)参加。二是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三是汇总收集有关资料和表格。

五、督查分组(督查人员名单附后)

第一组督查城市:安阳、濮阳、滑县

第二组督查城市:鹤壁、新乡、长垣

第三组督查城市:焦作、济源、巩义、永城

第四组督查城市:郑州、许昌、汝州

第五组督查城市:三门峡、洛阳

第六组督查城市:漯河、周口、鹿邑

第七组督查城市:开封、商丘、兰考

第八组督查城市:平顶山、南阳、邓州

第九组督查城市:信阳、驻马店、固始、新蔡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督查是省政府为全面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而开展的重要工作,督查结束后将向省政府做专题汇报。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表格,细致总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反映出工作推进亮点。要明确专人配合督查组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督导组具体到达时间由督导组与省辖市、直管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系人做好对接。

(三)严肃纪律。各督查组和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好检查和迎检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白会涛  张  忠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电子信箱:hnhjws@126.com

 

附件: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情况统计表

2.环卫保洁市场化推进情况统计表

3.督查人员分组及人员名单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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