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有群众反映园丁街日杂公司家属院内有一处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执法局规划二中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经过勘查,当事人系巩义市日杂公司,建设临时房屋一处,东西长2.7米,南北长11米,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工人停止施工,向当事人讲解其行为违反的法律和产生的严重影响,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该临时房屋。
此后,执法人员同李斌大队长多次与巩义市供销合作社及日杂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督促其自拆,近日,该临建房屋已经全部拆除完毕。此次成功督促当事人自拆,既消除了该违建对公共环境及附近居民安全的影响,又及时解决了信访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