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曝光了今年第一批违法建筑,共涉及8处违建,合计违建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最大的一处违建涉及面积4688平方米。该市要求这批违建必须在曝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拆除。
为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类型存量违建的处置力度,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去年3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曝光处置力度的通知》,要求市、县、镇三级定期曝光辖区内的违建典型案例。
此次被曝光的8处市级违建包括:越城区浦江路龙山氨纶厂厂区内违建2200平方米,柯桥湖塘街道湖中村违建3400平方米,上虞百官街道工业园区违建3690平方米,诸暨阮家埠村违建2062平方米,嵊州开发区蒋林头村违建3963平方米,新昌羽林街道马大王村违建4688平方米,绍兴斗门镇杨望居委会旁羽翼电光源有限公司违建2200平方米,绍兴滨海新城越兴北路华平村口违建2230平方米。
“市级违建被曝光后,涉及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曝光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给我们。”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办相关负责人说,市级违建的曝光频率为每两月一次,曝光后要求属地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拆除到位;县级违建曝光为每月一次,曝光后要求属地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拆除到位;镇级违建曝光为每周一次,曝光后要求责任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拆除到位。
违建被曝光后,未能及时拆除的,各级将落实力量组织督办;督办后仍未能处置到位的,将立即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并一票否决该地在当年度“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中的评定资格。
此外,绍兴拆违还积极采纳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市级论坛上由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的违建,该市要求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发帖表明问题的解决时间和措施;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研究,说明情况,讲清理由;未能得到有效处置的,在各地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摘自 《浙江日报》 2017.03.15 记者 钱祎 实习生 孙莉 通讯员 俞海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