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印发《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今年计划启动并完成36座污水处理厂、388.15公里污水管网和158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根据《方案》,2016年至2018年,全市总计将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91座,新增处理能力26.79万立方米/日,新增配套管网总长970.37千米,新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950个,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为77.2亿元。
加强环境治理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之一。记者在《方案》中看到,我市计划通过持续开展“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我市城乡生活污水基础处理设施,实现我市中心城区、兴宁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县城和镇(街道)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摘自 《梅州日报》 2017.03.15 记者 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