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对县(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业务指导。近日,许昌市规划局组织前往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对县(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行专题业务指导。调研组通过实地踏勘、座谈交流、听取总规修编情况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各县(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了技术指导,并就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会精神落实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发展提出了很多新的理念,如:“五大发展理念”、“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等,一定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和最新理念,在新一版总体规划中予以体现。二是立足实情科学修编。要结合县(市)发展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科学编制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同时,要与《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十三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搞好衔接。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报批。要按照总规实施评估、纲要评审、成果评审等程序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切实履行招投标、规划公示等法定环节。禹州市、长葛市总体规划须经许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鄢陵县、襄城县总体规划须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四是建立台账迅速推进。要充分认识做好县(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按照12月底前全面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全力以赴确保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