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了2016年首次关于建筑施工扬尘违法案件案审会。
会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结合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分别对不认真履行扬尘防治责任,屡次被督导组通报的新乡市忆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罚3万元;新乡建业金龙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各处罚2万元;对扬尘防治标准不高、违法情节轻微的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新乡发展三江置业有限公司等各处罚1万元。此次行政处罚共涉及17家单位,其中建设单位9家、施工单位8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希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从中汲取教训,提高认识,重视管理,措施到位,专人负责,确保扬尘整治见成效。在下一步的督导检查中,从严监管从重处罚,凡发现本次被处罚单位再出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将加重行政处罚,从而震慑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为下一步建筑施工扬尘严格执行“20条标准”,实现“9个提升”,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