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公安消防支队18吨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42米曲臂高喷消防车和压缩空气消防车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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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公安消防支队18吨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42米曲臂高喷消防车和压缩空气消防车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公安消防支队18吨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42米曲臂高喷消防车和压缩空气消防车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公安消防支队18吨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42米曲臂高喷消防车和压缩空气消防车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

项目编号:0705-1641141042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洲

项目联系电话:021-289553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消防局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9号

联系方式:陆洲 021-289553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飞 021-6279191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件一:3辆18吨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0705-164114104217/01);包件二:1辆42米曲臂高喷消防车(0705-164114104217/02);包件三:2辆压缩空气消防车(0705-164114104217/03),具体供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投标车辆的专业制造商,或者经上述专业制造商唯一授权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2)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时应提供投标车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证书和检测报告;或在投标时提供投标车辆的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出具的书面承诺,承诺一旦中标,交车前或交车时提供车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证书; 4)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用户证明); 5)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在国家商务部指定的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网上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完成有效注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6:3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出售,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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