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铜冶镇东环至豫龙焦化段改建工程已由安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县发改交通【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安阳县交通运输局,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境内
2.2计划工期:5个月
2.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安阳县铜冶镇境内,起于豫龙焦化公司东南与洪积线交汇处,止于铜冶东环公路(一期)北段,全长1.3公里,设计投资585万元。
2.5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加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1、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3.5 近五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二级公路工程一项以上,工程质量合格。(以2010年01月0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
3.6 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7若公路工程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在本公告约定的获取时间内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较高投融资信誉实力,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不少于4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或扫描件2套),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6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6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韩善河
电 话:139372368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393710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