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牡丹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牡丹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_牡丹江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_牡丹江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djgp[2016]0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伟光
项目联系电话:133048399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光华街518号
联系方式:陈伟光133048399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廷忠13845306910
代理机构地址: 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打包采购,不得拆包。项目覆盖牡丹江市城区、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林口县、东宁市、绥芬河市,招标采购排名为前2名的大病保险服务供应商承办定点业务。第1名承办定点一(牡丹江市城区、穆棱、林口、绥芬河)业务;第2名承办定点二(海林、宁安、东宁)业务,具体以2016年核定的参合人数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近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保监局出具2013年以来(含2013年)的证明资料。3、取得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2015年度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及省级以上(含省级)保监局出具的证明资料。4、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从事人身保险业务或健康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国务院保监会备案的相关证明;省级以上(含省级)保监局出具的连续三年(2013-2015)偿付能力均达标的证明资料。5、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五年及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省级以上保监局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并对执行政策项目需求出具总体承诺函。不提供承诺函或相应承诺函内容不完整的,投标无效。7、项目只接受同一集团的唯一公司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56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九楼招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