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开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投标保证金收据; 2、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开户行:鹤壁市淇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3、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执单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由财务科确认到账后开具保证金收据。 4、退保证金须携带资料: 4.1未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中标人公章)、银行转账回执单和加盖财务章的财务收据; 4.2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中标人公章)、银行转账回执单和加盖中标人出具的财务收据。 具体事宜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