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东延工程、锦纶路北段改造工程及迎宾街改造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东延工程、锦纶路北段改造工程及迎宾街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市采公字[2016]02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4-30323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
联系方式:郭家忠 0354-32019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看公告原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2.2、投标人守法经营,业绩良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3、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资金。2.4、投标人2015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以经专业评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2.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在投标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每个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以上第2.1、2.2、2.3款的要求,且至少一个联合体成员单位还须同时满足以上第2.5款的要求。此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满足2.4款要求。在投标截止后,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成员单位不得发生导致以下情况的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否则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a) 联合体成员单位构成、职责分工及权益比例出现变更;b) 严重削弱了联合体竞争力;c) 使联合体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标准;d) 出现了对招标公平性竞争有不利影响的情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投资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2.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3.投标报名请于 2016 年4月8日~ 2016 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时在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a302室(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报名。请报名的社会投资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到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代理人身份证备查;(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