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投标人需具有船舶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设计单位设计资格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设计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没有设计资格,允许投标人委托具有上述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但须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设计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委托设计协议。且受委托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船舶主管机关 (船舶检验局或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或国防科工办)颁发的钢制二级 ⅲ类(含)及以上等级建造资质或当地船舶检验局(或者船级社)提供的船舶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或者代理商;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船体、船机、船电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2012年3月以来承接过类似采购工程(有过制造单项200万元以上公务艇的经验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9、投标人及主要设备生产厂均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类似项目合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船舶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证(授权委托设计报名时需提供资格要求4项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携带原件进行验证,提交加盖制造商、委托设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套)。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