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依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卫生院的委托,拟对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龙【2015024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中央空调采购
三、招标规模:预算金额67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六、供 货 期:30日历天
七、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卫生院
九、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空调制冷设备)。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十、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十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十五. 联系方式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卫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55212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