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内丘县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邢台内丘邢窑遗址保护棚室内精装修、园林景观、环境景观、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邢台内丘邢窑遗址保护棚室内精装修、园林景观、环境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rhp-c321600030085-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9-31385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丘县旅游局
地址:河北省内丘县
联系方式:杜国安0319- 68678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玉龙 0319-3138577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东区顺德北路顺安花园3号楼3单元1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邢台内丘邢窑遗址保护棚室内精装修、园林景观、环境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rhp-c321600030085-1-1
采购人名称:内丘县旅游局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内丘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国安0319- 686788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顺德北路顺安花园3号楼3单元101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玉龙 0319-3138577 |
采购预算金额:4856133.77元 |
采购用途:本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内丘县中兴北大街和胜利路交叉口西侧 |
标段划分:共为一个标段。。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机械、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桥东区顺德北路顺安花园3号楼3单元101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4月8日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年4月14日 |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14时30 分 |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8日14时30分 |
开标地点: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供货时间:120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刘玉龙 |
传真电话:0319-3138577 |
受理质疑电话:0319-3138577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备注: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同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证件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住所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机械、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5.6133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桥东区顺德北路顺安花园3号楼3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同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证件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住所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