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总医院老旧营房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总医院老旧营房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xhtc-fw-2016-0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笑扬、吴羽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843/594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地址:海淀区永定路69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10-579769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笑扬、吴羽
代理机构地址: 010-63905843/594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和优秀的设计管理团队;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投标人需遵照《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京建法〔2012〕6号)要求,且已取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专项备案并在合格承包人名册中;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近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