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门头沟区龙泉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污水改造等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污水改造等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2016-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小胜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294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门头沟区龙泉镇
地址:门头沟路21号
联系方式:韩小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芬
代理机构地址: 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环境治理、小型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二、三、四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五标段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近3年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近3年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五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上述拟派项目经理应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1.4336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7:31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3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7:31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7:31
六、开标地点:
双峪路39-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