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文物管理所昌平区南一村清真寺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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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文物管理所昌平区南一村清真寺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文物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南一村清真寺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南一村清真寺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jm-000029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秀红

项目联系电话:8971339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文物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0号

联系方式:张建伟 801126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秀红 8971339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文物保护、1、文物修缮工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古建项目经理资质。4、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8.29244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a2楼三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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