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公安局委托,就其所需的景观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6-47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大院景观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大院景观升级改造(技术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4:30~17: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在管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在管项目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5038778666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