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鹿邑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鹿发改[2014]1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鹿邑县污水净化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及设计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鹿邑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3计划工期:勘察及设计20日历天,监理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及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一标段: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
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及采购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行业(市政)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和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市政工程建筑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一人为总监),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5年 4 月 23 日-- 2015年 4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1512室。
4.2.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上述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贰套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鹿邑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污水净化中心(盖章)
地 址:鹿邑县境内
联 系 人:王厂长
电 话:0394-769109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
联 系 人:王领弟
电 话:0394-8538897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 (盖章)
监督电话:0394-7223032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