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2#、106#桥梁及引道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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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2#、106#桥梁及引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项目编号:新平招标15-030

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的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2#106#桥梁及引道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12#桥梁工程,位于洋河街与雁扬河交叉处,燕山路西侧,桥梁全长26.04米,采用一跨简支空心板结构,跨径布置为1*20m,道路设计线与雁扬河水流方向夹角为110度,桥梁起点桩号k1+150.560,终点桩号k1+176.600,中心桩号k1+163.580,交角110度;引道工程为洋河街(滨湖大道-燕山街)全长1197.73米,规划红线20米宽。

106#桥梁位于新乡平原新区延河街与鹤盘河交叉处,桥梁全长32.04m,该桥主梁跨径布置为13+13=26m,道路设计线与凤首河水流方向夹角为90度,桥梁起点桩号k1+342.78,终点桩号k1+374.82,中心桩号k1+358.80;引道工程为延河街(华山路-恒山路)全长约2304.9米,规划红线20米宽。

(招标工程规模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      围:第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本次招标引道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电力管沟)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第三标段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2#106#桥梁及引道工程、调蓄灌溉(二期)河道基础开挖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      分:第一标段: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2#桥梁及引道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06#桥梁及引道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新乡平原新区调蓄灌溉(二期)12#106#桥梁及引道工程、调蓄灌溉(二期)河道基础开挖工程监理

6、工  :第一、二标段均为150日历天;第三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7、质  :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开评标现场;1.4在新乡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第三标段投标人: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1.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开评标现场;1.3在新乡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外地进新企业应依照新建【2014285号文件(www.xxgcjs.com)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核验。

4、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应为公告时间后,开标时间前)。

5、投标单位可以投报本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选择排序在前的标段中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042020150424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0512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示范区纪工委联系电话:0373-7553028 新乡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发改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68 新乡平原示范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89

人: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350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18238660959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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