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四期标准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四期标准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94号
2.招标货物名称、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电梯(货梯) | 16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泌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 合同约定 |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亿元以上(不含2亿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电梯制造商投标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a级资质明细a、同时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明细(乘客电梯具备a级速度v≤7m/s、载货电梯具备b级且满足限曳引式货梯:q≤5000kg 限无机房货梯:q≤3000kg)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2004)、职业健康认证证书ohsas8001:(2007)。
3.5门机整机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
3.6控制柜:控制系统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控制柜整柜为电梯公司原厂生产,提供型式实验报告。
3.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河南省内2013年至今的项目业绩三份(提供业绩的合同书原件.
3.9投标人为制造商,不接受电梯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报名。
3.10 制造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1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遇特殊原因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不能查询的,可持有效证明到泌阳县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3.2-3.11项证照原件(或公证件)和证明材料(或公证件)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或公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函密封于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报名函上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2发售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3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3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 010 194 412 011
(3)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2546 3980 5252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5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业主:泌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周主任 李科长
联系电话:13783333182 13503969659
10.项目咨询人及电话:宋亚 15836707070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