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范里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室外配套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hndcz-2016-292 2.建设地点:范里镇范里新区 3.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卢氏县范里镇,须铺设雨水管道400m,污水管道440m,浆砌石挡墙700米,道路硬化4930㎡(具体工程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 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12 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注册地在卢氏县的除外);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 整( ¥ 2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5月10 日下午15时00分整; 2.递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向东 电 话:13783983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倩 电 话:0371-65585905 0398-7181155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