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采购电脑、电脑软件、电子电器设备项目
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采购电脑、电脑软件、电子电器设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采购电脑、电脑软件、电子电器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hndcz-2015-11130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2.2招标范围:需采购电子电器(plc实训台主机扩展模块、plc实训台变频器扩展模块…)等(规格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原第三标段
2.4供货期:中标公示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及安装能力;
3.3 须提供2014年4月1日以来的类似供货合同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5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6销售商或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3.7外省市供应商在河南境内设立分支服务机构的工商注册证明;
3.8具有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
4.3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2015年度经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2014年4月1日以来的类似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销售商或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7)外省市供应商在河南境内设立分支服务机构的工商注册证明;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15890210723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冷先生
电 话:0395-3351977 0371-65585915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