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水利局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勘测设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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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水利局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勘测设计结果公示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勘测设计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澎河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编号:lzc2016-ag025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折扣系数:99.5%

项目负责人:钟兴昌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沙颍河勘测设计院

中标折扣系数:99.9%

项目负责人:杜金广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折扣系数:99.8%

项目负责人:韩立炜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电话:0375-2596023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05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18937538600   

传  真:0375-350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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