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办案桌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办案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hsb2015042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办案桌椅1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若法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相关能力;(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在当地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五)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最近一期完税证明文件;(六)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七)所提供设备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许可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合格;(八)投标企业在违规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行为,如提前未告知,相关单位将作为欺诈行为处理。对于中标行为,不认可;(九)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不允许联合投标、转包或分包;注: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30日 10:35 至 2015年05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33095922334,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7805253。
招标文件售价:只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或到本公司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帐户名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夏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09000140900013004
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
户 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暂不接受网上银行缴纳)(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具体缴纳方式请参考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辉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12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莉 联系电话:159095326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辉 0951-51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