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幼师类综合实训楼
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普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普洱
市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对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幼师类综合实训楼电梯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编号:pejc2015003
项目名称: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幼师类综合实训楼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幼师类综合实训楼电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3.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3、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需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当地设有具备安装、维修资质的分支机构;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投标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请于2015年5月6至2015 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在采购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证明(法人不到场的必须有授权证明)、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一楼)
5.3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一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 柴天发
联系电话: 0879—2855138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普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
联系人: 李琼芳 胡雪菲 联系电话:0879-2160506